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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抱怨以德。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注:
1、 抱怨以德:通行本无此四字,系从第六十三章转入,原因参见第六十三章注解。陈鼓应先生从严灵峰之说,将此四字移至"安可以为善?"之前,笔者认为应置于其后,是"安可以为善?"的解答。
2、 和:调和、和解。和解是双方相互妥协的过程,大而化小、小而化消,任何的和解结果,都低于和解前的最佳预期。所以,"大怨"通过和解的方式,只能化小,而不能消,故仍有"余怨"。
3、 安:表示疑问,相当于"岂"、"怎么"。 (如:"安与项伯有故"——《史记·项羽本纪》)。马王堆甲乙本此处字为"焉",亦可为证。
4、 契:相当于现在的合同,以起相互约束的证据作用。春秋时,多以竹木刻契,书录毕,刨分成左右两半,一方持左,一方持右。"司契",是负责保管这些合同的人。
5、 责:索取。
6、 彻:周代的税法。"司彻",是负责征税的官吏,其追要税款,不计百姓有无,只要到了期限,必征而不能缓。
7、 无亲:无所偏爱。与第五章的"天地不仁"观念相同。
8、 常与善人:"与",给予、施予。"常与",即"总是施予"。笔者认为,本处的"善"是动词,而非形容词。"善人"不能解为"有德之人"或所谓的"好人","善人"是"宽善待人"。断句为"常与、善人",是在说"天道无亲"后,继而说天道常与,天道善人。形成了与前文之意的紧密呼应。其二,老子的观念是天道无所偏爱,天地视万物为刍狗,岂能单佑善人?故,本句未取普遍的"天道总是佑助有德的善人"之解。
意译:
用调和的办法化解大怨恨,怨恨也并不能消失贻尽。那怎么做才算好呢?以德报怨。
因此,圣人虽持有借据,却不追索于人(即是说,圣人唯施而不取,有恩于人而不图报)。统治者有德的表现,是像司契那样,仅仅保管契约而已。统治者无德的表现,是像司彻那样,横征暴敛于百姓。天道无所偏爱、不分亲疏远近,总是施于人而不取、包容善待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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