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9日星期五

读罢重庆公安局长的讲话让人不寒而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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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罢重庆公安局长的讲话让人不寒而粟

  作者:罗中华必胜 

    近日网络上疯传的重庆市公安局长王立军的内部讲话,读罢让我这个对法律熟稔且充满敬畏的公民冷汗淋漓,我终于认识到在当今中国所谓的法治社会只不过是一种虚无飘渺的幻想,也为曾经的单纯和幼稚懊痛不已。多年以来,尽管社会上擅权滥法现象层出不穷,但我总是认为法治社会的进程正在不断提速,事实证明,我们得到的不过是报章宣传强加给我们的虚无飘渺的假象。

 

 

    这最初看到这篇网文是著名律师浦志强2010年11月15日发表在凯迪上的,是重庆市公安局长在市局党委2010年第22次会上的讲话,专门部署民警维权工作。其实王局长想表达的是"爱兵如子"的"护犊之情",以此来强化队伍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强化民警的职业认同感、荣誉感、归属感和对组织的信赖。但将"家话"抖露出来,并非有什么"逆臣贼子"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如此贰臣,想必也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因为以王局长的非常手段,岂会让你等"小人"落网。不是么,他那"惊天地、泣鬼神"的讲话难道你没有感觉到寒气逼人么?相反,他是主动要求公开讲话以求得到震慑效果的。他在讲话中说:"本次会议的新闻信息,要以市局党委紧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民警维权工作,强调带着责任和良知维护战友及其家人生命安全为题尽快挂网。本次会议纪要和我在会上的讲话一并挂网。",看来,王局长确实是豁出去了。

 

    被人们誉为打黑英雄的王立军,在警营叱咤风云三十余年,想必是最讨厌新闻监督了,在《新闻监督法》出台遥遥无期的情势下,新闻记者在王局长的眼中本就是囊中这物,他说:"今后,凡是报纸歪曲事实真相攻击我市公安机关和民警的,就以单位起诉当事报社和撰稿人;如果他提及民警个人,且造成后果的,民警拿着证据到法院起诉记者,相关部门和民警所在单位要支持和协助。这就叫'双起',公安机关起诉报社,民警起诉记者。我们不是不懂政治,因为政治上我们没有驾驭权。但他如果把政治变成法制,这是我们的强项。如果他要把法制过程当中的问题变成案子,咱们搞了这些年案子,他行吗?搞政治我们只有一半的主动权;进入法制轨道,我们就有了全部主动权;要把这事变成案子,他就是观众了。"从表面上看,王局长表述的前半部分似乎没有"瑕疵",但以后半部分观之,则是恃权而为了,这也为我们探究记者蒙难事件的原因提供了一个可资的样本。但我真不敢多想,他所痛惜的"政治上我们没有驾驭权",如果一旦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中国政治将会是什么样子,想必是不言而喻的事情了。

 

    读罢王立军局长的讲话,给我最大的触动的是,就是特定的司法体制决定了执法者的法制观念。在权力社会,是无论如何也产生不了现代法制精神的。王局长以一个案子来强调加强民警维权,这就是余海波和拆违的县综合执法大队发生对峙,3次堵断公路,并指使几十名工人和打手围攻、殴打执行公务的武隆县交巡警(王局长语)一案。他说:"对于这个案子,我第一时间就明确批示:建华:肇事者全部教养三年,不投送。我还批了一条:另:其宝马车等以作案工具罚没。"他还这样强调:"要严查其涉黑背景,深挖'保护伞'。对已抓获的涉案人员,要采取异地关押,立即突审。对涉案人员,要依法全部缉捕,至少劳动教养三年。对用于堵断公路的渝.ANV678号宝马车及其它几台车辆,全部以作案工具罚没。要查封其全部的涉案公司。"这真颠覆了我多年来对法律的理解,程序正义的概念不禁大打折扣。此时的我不知道我们还设置司法局、检查机关、法院有什么裨益。为了表明他对警察维权的决心,王局长强调:"一旦与警方对抗,造成警察被伤害,全国的警察都将诛之。……危及民警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要果断处置,依法击毙。维系民警和群众的生命指数,确保最大安全,先发制敌,减少中间过程,各级公安机关都要负起责任。"如此非常的手段,给人的感觉是警察们已经处于"战争状态",他们面对的是充满敌人的社会。

 

    长期以来,我对王占军局长深怀敬意,对他的敢作敢为嫉恶如仇深信不疑。但法律是国家公器,如何使用有着严格的程序,如果由着性子随意拈来,再伟大高尚的人物也会让公平正义大打折扣。同时,我们不能保证每一个握有公器的人都是"海瑞",清官本来就是权力社会的衍生品,中国的历史上本不乏清官,但他们却成为了专制社会的一个传说,成为皇权时代的祭旗者,这是社会的悲哀,是人性在极权专制下的倒错,他们对社会的影响微乎其微,只给后人留下了一种无可奈何的寄托,让后人有了一种公平的期待,其实这是一种残忍的历史遗产,它对历史的进步没有丝毫的补益,相反,这种事态阻碍了社会发展的进程。

 

    权力社会中的官员大致有两个流派,就是循吏与清流。"循吏"之名最早见于《史记》的《循吏列传》,后为《汉书》、《后汉书》直至《清史稿》所承袭,成为正史中记述那些重农宣教、清正廉洁、所居民富、所去见思的州县级地方官的固定体例。除正史中有"循吏"、"良吏"的概念外,到元杂剧中又有了"清官"乃至民间的"青天大老爷"的称谓。我不否认王局长是循吏,但毕竟我们正处在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循吏历来是与清流水火不容的两个群体,倒不是因为二者的执政理念有什么不同,其实,他们之间并没有显著的差别,其心一也。循吏抱守的是现实主义的衣钵,而清流则是未来路径的选择者。自古以来,二者的分野与不可调和造成了中国社会的"权力循环",要打破这一怪圈,首要的是实现二者的合流,但这又是一个难题,水火不容的双方怎能达成一致呢,从王局长的言论上看,我得到的只是失望。

 

    但中国现在已然是开放的社会,尽管制度上的设计维护了权力的一家独大,但权力包打天下的局面是不会长久的维持下去的。让我高兴的是,一直推而不进的依法行政总是得到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前不久,国务院又推出《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意见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为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更大的作用。《意见》要求,高度重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要重视提拔使用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其实,强化依法行政就是要增强各级干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严格依法办事,从根源上杜绝"权大于法"或"官大于法"的现象。从时间上看,王局长的讲话是在《意见》出台前的20多天发布的,想必并非是与国务院唱反调,我希望重庆公安局还是把王局长的讲话替换成国务院的《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为好。

 

    中国社会的一切问题的根源在于我们缺少民主和法制,用权力来解决问题无异于给重症病人打强心剂,好心没有好报,尽管你的出发点再好,终会成为历史的罪人。

 

    附一:

 

    王立军在重庆市公安局党委2010年第22次会上的讲话

 

    2010年10月16日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民警维权工作。主题就是:调查、督办、维权。这项工作市局党委高度重视。我在大会小会上讲,曾强调过数十次关于维权工作和怎么维权,这两年我疾言厉色批了也不下15次。但民警维权工作却被纪检督察部门和个别基层领导干部淡化。这严重影响了民警的职业认同感、荣誉感、归属感和对组织的信赖,让民警感到很无奈、很无助,挫伤民警斗志,丧失执法尊严,损毁警察形象,侵蚀队伍肌体。

 

    两年前,有一个老板驾车撞死了警察,光磊书记批的是杀人,刑警总队认定的也是杀人。那个老板给几十万一忽悠,陈洪刚等人就将该案定为交通肇事,把肇事者放了。如果现在,不仅判他,至少让他拿120万;因公殉职,公安机关还得补偿几十万,整个费用应该在150万至200万左右。当时就准备严肃处理陈洪刚等人。按照重庆话讲,像陈洪刚这样的领导干部是"方脑壳"、"乱劈柴"。最后陈洪刚来了,拿个小本,说要向我汇报。第三次来的时候,我就说陈洪刚你出去。生命这么可贵,我们能在乎几十万块钱吗?我今天讲这件事什么意思?想说明其中折射出的是有的领导干部良知、德品和职业的缺失,对民警缺乏感情。极个别领导干部甚至与违法犯罪人员、与"老板"勾结,一旦发生侵害民警合法权益案件,充当说客,观望等待,让民警忍气吞声,忍辱含泪。有的民警被打得头破血流甚至致残,可最后什么结果?往医院一送,给几万块钱就不了了之。现在甚至出现一个怪圈:发生侵害民警合法权益的案件后,主要看市局领导的批示来决定对违法犯罪分子的处理方式和力度,决定民警被抚慰、被慰问的深度和广度。大家想过没有?我们让民警面对急难险重的任务冲上去,让规避风险是零的民警用生命和鲜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可他们受到侵害、生命受到威胁、形象受到损伤、人格受到侮辱的时候,纪检督察和相关组织特别是基层领导不能够为他们撑腰,为他们仗义执言,及时抚慰他们的心灵创伤,安慰他们的家人,维护他们应该得到的尊严和正义,你怎么培养民警忠诚、正直、勇敢、爱民的核心价值观?如何提振队伍的精、气、神?怎么能够让英雄流血不流泪?而且,如果对战友没有真情,对社会怎会有感情;不能为战友伸张正义,怎么为老百姓、为弱势群体伸张正义;对战友的合法权益都无法维护,怎么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纪检督察这次在调查武隆余海波等人妨害公务案时,对民警缺乏感情,又出现了不认真、不深入、不负责等问题。这个案子老百姓都知道,纪委督察去调查的时候,第一,问民警没有?如果问了,民警肯定要说砸相机、打警察的事。第二,余海波在现场说的那些话为什么丢了?你们走访老百姓没有?第三,有没有县局或者当地党政干部出面游说,要把这件事隐瞒下来?第四,要么你们根本就没有认真。四种情况前三种我非常看重。你看网上就写了,亿万富翁暴打交巡警。余海波和拆违的县综合执法大队发生对峙,3次堵断公路,并指使几十名工人和打手围攻、殴打执行公务的武隆县交巡警。还说给我打,打的就是这些小警察,工资他发,有事他负责。网民还称,"余海波关系硬得很,与县上多位领导是铁哥们。"这些帖子的访问数是多少?10月3日晚上10时46分开始,到4日下午4时,访问数达到4120。大多数网民支持警方秉公执法,希望严惩凶手。纪检督察去调查的民警难道还没有老百姓有正义感?现在武隆县局一看事不好,把砸相机的事报上来了。余海波在当地能成为黑社会,肯定有几个公安干警包括县委和政府的干部要跟着进去。你们调查的人到那儿干什么去了?为什么没把余海波的黑社会背景查出来?为什么余海波到场说的那些话给丢掉了?为什么砸相机的事没写上来?对这件事,市局党委责成纪委对负责调查武隆余海波等人妨害公务案的民警予以严肃问责,并通报全局。

 

    我们本身的定位就是,和平时期最不能享受和平的人,寓意就是舍小家为国家,舍一人为大家。公安机关如果自己不维护民警的权益,只依靠社会舆论和怜悯过日子,这是一种悲哀。我们是共产党领导下的警察,是代表广大人民利益的警察,是维护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警察,执法权威绝不容挑衅,法律尊严绝不容亵渎。国外的黑恶组织和有组织犯罪,他们甚至和政府对抗,但从来不敢和警方对抗;一旦与警方对抗,造成警察被伤害,全国的警察都将诛之。重庆警方也将如此,同仇敌忾,全力以赴。谁胆敢藐视法律尊严,挑战执法权威,妨碍民警执行公务,侵害民警合法权益,威胁公安民警和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无论其背景有多深,经济实力有多雄厚,都将予以严惩。危及民警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要果断处置,依法击毙。维系民警和群众的生命指数,确保最大安全,先发制敌,减少中间过程,各级公安机关都要负起责任。对余海波这样的不法之徒,就是要重拳出击,严惩到底。要立即成立专案组,选派精兵强将迅速全面突破。要严查其涉黑背景,深挖"保护伞"。对已抓获的涉案人员,要采取异地关押,立即突审。对涉案人员,要依法全部缉捕,至少劳动教养三年。对用于堵断公路的渝.ANV678号宝马车及其它几台车辆,全部以作案工具罚没。要查封其全部的涉案公司。要加强对外报道,强化舆论导控,彰显公安机关捍卫法律尊严,维护执法权威,打击犯罪,伸张正义的坚定信心和决心。

 

    对于这个案子,我第一时间就明确批示:建华:肇事者全部教养三年,不投送。我还批了一条:另:其宝马车等以作案工具罚没。派人指导。昨天武隆的干警就说:"这小子在我们这儿是一霸,打警察算什么?这下可为我们争了口气,不然这事又完了。"我们领导举手之间一个批示就能为民警找回一点尊严,让全体民警深受感动和鼓舞,让老百姓感到公安机关有能力、有正气。现在梁平、大足、武隆的警察在当地没底气,抬不起头。过去还有合川,张克孝去了以后改变了。就涪陵发生的事情,我告诉值班的领导要有敏感性,要导控,要具备经验,任何时候都要从容应对。今后,凡是报纸歪曲事实真相攻击我市公安机关和民警的,就以单位起诉当事报社和撰稿人;如果他提及民警个人,且造成后果的,民警拿着证据到法院起诉记者,相关部门和民警所在单位要支持和协助。这就叫"双起",公安机关起诉报社,民警起诉记者。我们不是不懂政治,因为政治上我们没有驾驭权。但他如果把政治变成法制,这是我们的强项。如果他要把法制过程当中的问题变成案子,咱们搞了这些年案子,他行吗?搞政治我们只有一半的主动权;进入法制轨道,我们就有了全部主动权;要把这事变成案子,他就是观众了。

 

    今天为什么紧急召开党委会研究民警维权工作?就是要通过强有力的维权,让民警及其家人在精神上得到安慰,让他们感到有强大的后盾支持和坚强的政治保障,让民警敢于大胆执法、理直气壮执法、有尊严地执法。政治部绩效处和纪委要拿出全市公安机关民警维权的量化考核标准,纳入绩效考核。民警任何时候受到侵害,都必须第一时间维权。政工是先导,单位政委、政治处主任及有关政工干部必须第一时间前去看望慰问,不问对错,首先抚平民警心灵创伤;纪检督察要第一时间跟进维权,敢于叫板,敢于拍桌子;对不法分子,全市公安机关都必须同仇敌忾,依法严厉打击,毫不客气。慰问民警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重大节日和传统佳节;二是英烈及因公牺牲民警家属、伤残民警;三是执行急难险重任务群体以及因公负伤民警。养廉怎么养?就这么养出来的。如果民警都能得到慰问、得到关心、得到维权,感到组织时刻在关心、慰问和鼓舞他,有领导为他仗义执言、操心奔波,那么民警的精神就会得到安慰,物质就会得到保障,那些社会渣滓、流氓地痞、黑恶势力乃至党政说客,就根本没有机会和可能让民警放弃尊严和权益。要强大,首先要自己强大。

 

    本次会议的新闻信息,要以市局党委紧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民警维权工作,强调带着责任和良知维护战友及其家人生命安全为题尽快挂网。本次会议纪要和我在会上的讲话一并挂网。要以科所队为单位组织民警认真学习感悟,并在会议纪要的首页签字。要围绕价值观、人格、尊严与维权深入开展讨论。近期的警营文化沙龙,也要结合市局党委的要求,专门组织讨论活动。区县局、各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和政工纪检部门负责人,要手写出2000字以上的心得感悟。各单位要收集民警在学习讨论中的具体反映,并形成专报。签字首页、心得感悟、收集民警反映的专报,要分别上报市局政治部和纪委。政治部和纪委要以简报形式择优登载。

 

    附二:

 

    重庆公安局长支持对"歪曲事实"媒体"双起"维权

 

    新闻晨报11月17日报道   近日来,一些网站流传据说是重庆市公安局长王立军的一篇关于"民警维权工作"的讲话稿,内容提及要对"歪曲事实"的报社和记者进行起诉,并称之为"双起"。该讲话内容一时引来众多议论,"双起"一词更是成为网络热词。昨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王立军确实做了"民警维权工作"的讲话,并讲了"双起"的内容。

 

    网络流传的王立军讲话时间是10月16日,网帖表明该讲话是"在(重庆)市(公安)局党委2010年第22次会上的讲话",此次党委会"专题研究民警维权工作"。

 

    在这次讲话中,王立军称:"今后,凡是报纸歪曲事实真相攻击我市公安机关和民警的,就以单位起诉当事报社和撰稿人;如果他提及民警个人,且造成后果的,民警拿着证据到法院起诉记者,相关部门和民警所在单位要支持和协助。这就叫'双起',公安机关起诉报社,民警起诉记者。我们不是不懂政治,因为政治上我们没有驾驭权。但他如果把政治变成法制,这是我们的强项。如果他要把法制过程当中的问题变成案子,咱们搞了这些年案子,他行吗?搞政治我们只有一半的主动权;进入法制轨道,我们就有了全部主动权;要把这事变成案子,他就是观众了。"

 

    如此强硬的表态理解引发了网友的热议。其中有网友感叹:"庆幸没有生在重庆。"更有网友指出,如此表态简直就是对于舆论监督的藐视。也有评论指出,警察不应该与记者对立起来,涉及民警权益的调查、督办、维权等工作,离不开新闻媒体的深度参与、充分监督、大力支持、密切合作。"

 

    更有网友进一步指出,王立军强调用法律的手段应对"歪曲事实"的报道,"动用法律维权,正说明了警察的理性",如果警察利用手中的公权力进行维权,那才更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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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怒注:

 

天地公道自在人心!不错,法制社会,程序的正义远远胜于个人的专权,可问题在于,中国有这么多完整的正义程序流程,为什么最后受伤的总是善良的人们?这个让人"不寒而栗"用的好形象,究竟是谁在"不寒而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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